西铁院关于对离退休教职工
生病住院慰问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离退休教职工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的看望和慰问工作,体现学院对老同志的关怀,让老同志能真实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特制定此办法。
一、离退休教职工生病住院期间,离退休处应及时派人并会同离退休老同志原工作部门代表学院到医院看望慰问,以体现学校对离退休老同志的关怀。
二、离休干部、退休厅局级干部、原两校校级领导正职生病住院期间,由组织部、离退休处负责同志前往医院看望;其他人员由离退休管理处派人看望。
三、对在异地生病住院老同志的慰问,离退休处根据所处地区的远近、老同志病情严重的程度,分别采取前往看望、打电话等方式进行慰问。离休干部、退休厅局级干部、原两校校级领导正职在西安以外地区生病住院,离退休处原则上应派人前往慰问。
四、慰问标准:离休干部住院慰问标准为每人次不超过200元,退休职工慰问标准为每人次不超过150元。
五、离退休教职工生病住院期间原则上只看望慰问一次,特殊情况例外。
离退休管理处
2013年4月